政府立法工作如何从专业机构的案头走向社会公众的心头?这不仅是提升立法质量的关键,也是衡量法治社会成熟度的重要标尺。近日,黑龙江省司法厅与省普法办公室联合推出的《关于加强政府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的若干措施》,以其系统化的13项制度设计,为这一课题提供了一份颇具创新性的“龙江方案”。这项举措的核心,在于将法治宣传深度嵌入立法全链条,旨在打破专业壁垒,让立法过程本身成为一堂生动的全民法治公开课。
从“事后公布”到“全程伴随”:立法过程的范式转变
过往的立法宣传,常常侧重于法规规章颁布后的解读与宣讲,公众的参与感往往停留在最终结果的认知层面。黑龙江此次的《若干措施》彻底扭转了这一思路,明确提出在立法立项、草案拟定、论证审议乃至公布实施的每一个环节,都要同步谋划和推进宣传解读工作。这意味着,一项法规从构思萌芽到最终落地,社会公众都将有机会知晓其来龙去脉。
这种“全程伴随”模式的建立,绝非简单的时间前置,其背后是立法理念的深刻革新。它确保了民意征询不是“走形式”,而是真正贯穿始终的“主旋律”。无论是立项阶段的背景需求介绍,还是草案拟定阶段对核心制度设计的公共利益考量解读,公众都能在关键节点获得清晰指引,从而提出更具建设性的意见。这种设计,使得立法活动从相对封闭的流程,转变为开放、透明的公共事件,极大地提升了立法工作的公信力与公众的认同感。
渠道拓宽与反馈闭环:让民意民声“触手可及”
公众参与的前提是渠道畅通与反馈有效。《若干措施》在拓宽参与途径和建立反馈机制上着墨颇多,体现出务实的问题导向。措施不仅明确了要延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限,更要求主动“下沉”,深入基层立法联系点、社区、企业等一线场域,直接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群众代表的原声。
更为关键的是,文件探索建立意见建议的收集、反馈与采纳激励机制。这意味着,公众的每一条合理建言,理论上都将进入一个规范的处理流程,并有望得到明确的回应。这种“有来有往”的互动,是激发公众持续参与热情、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的基石。与此同时,通过联动传统媒体开设专栏、发布立法故事,以及探索运用新媒体进行可视化解读,立法信息得以多维度、立体化传播,确保不同群体都能通过便捷的“超凡国际平台”或类似公共服务信息端口,轻松获取信息、表达诉求,真正实现了立法与民众生活的无缝对接。
精准化与可视化:破解立法文本的“认知壁垒”
法律语言的专业性与抽象性,常常是横亘在公众与立法内容之间的“认知壁垒”。对此,《若干措施》将“精准化解读”和“丰富解读形式”作为破题重点。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,解读的侧重点被清晰界定:立项时讲清“为何要立”,起草时阐明“如何设计”,实施时解释“怎样执行”。
在形式创新上,措施鼓励超越传统的文字公告,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、专题访谈、图文解读、短视频、典型案例分析乃至互动问答清单等多种方式。例如,针对一项涉及广泛的专业法规,配套发布生动的案例图解和问答,其效果远胜于单纯的条文罗列。这种努力,旨在将严谨但可能晦涩的法律条文,转化为公众易于理解、乐于接受的“法治产品”。这不仅是宣传技巧的提升,更体现了立法机关主动服务的意识,致力于降低社会获取和理解法治信息的成本,其追求的效果堪称在普法领域的“超凡”突破,旨在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。
黑龙江省此次系统性地构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机制,其意义超越了单项工作的改进。它通过制度化的安排,将“全过程人民民主”的理念在政府立法领域进行了具体化、程序化的实践。将静态的条文产出过程,转化为动态的法治观念培育过程,公众在“亲历”立法中增强的不仅是对某一部法规的认知,更是对法治原则、程序正义的尊重和信仰。这为法规规章今后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,也为其他地方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经验,展示了通过制度创新优化治理效能的巨大潜力。